韩国化学品法规(K-REACH)巡回研讨会圆满举行及会后问答整理

      2019年1月1日,韩国K-REACH修订版正式实施,K-REACH预注册窗口正式开启。K-REACH全称为“韩国化学品注册与评估法案”,这是继欧盟REACH法规之后,又一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化学品管理法案,采用类似欧盟REACH法规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要求对新化学物质、现有化学物质和下游产品进行管理。K-REACH修订版实施后将对出口韩国的企业产生什么影响?如何把握K-REACH预注册缓冲时机?企业如何申请豁免注册?

      2019年3月,由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主办的“韩国化学品法规(K-REACH)研讨会”在青岛、上海、南京、淄博圆满举行。大会上,企业代表们与瑞旭集团专家围绕最新修订的韩国K-REACH法规,从法规概况、K-REACH(预)注册、K-REACH注册数据策略等进行了深入讨论。会议结束后,参会企业积极提问,瑞旭集团专家一一解答,本文将会中提到的问题做了总结。

Q1: K-REACH修订版实施后,企业是否需要对已经进口的现有物质进行预注册?

A1: K-REACH修订版实施后,年生产/进口量超过1吨的现有化学物质都需要在2019630日预注册截止期之前完成预注册,获取预注册缓冲期。

Q2:进口商完成预注册,后期海外生产商委托OR完成正式注册,这样可以吗?

A2: 这是可以的。 (注:值得注意的是这只是韩国环境部MOE相关负责人在会议上的口头反馈,法规条文上并未写的非常明白

Q3. 混合物预注册的对象是混合物整体还是所有组分?聚合物预注册的对象是聚合物整体还是单体?

A3. 预注册的对象是生产/出口量超过1/年的单一物质,因此混合物中凡是超过1/年的物质需分别提交预注册和正式注册。聚合物预注册的对象是聚合物整体,而非单体组分

Q4. 某产品目前未出口韩国,可以做预注册么?

A4. 预注册的物质可以获取2-10年的注册缓冲期,因此建议企业将正在出口和准备出口的化学品都纳入预注册范围内,并积极开展预注册。

Q5. 我司把产品出口到韩国分销商,再由分销商卖给下游加工商,那么预注册需要由谁来完成?

A5. 同一供应链上预注册可由任意一方完成即可,建议中国企业主动指定唯一代表并完成预注册,以保证贸易主动权和产品配方等商业机密。

Q6. 我的产品出口到韩国,目前有一个进口商,那么预注册之后,如果有新的进口商增加,预注册需要更新么?

A6. 需要先进行预注册变更,添加新的进口商后再进行贸易。

Q7: K-REACH修订前发布的510PEC物质也需要完成预注册吗? 

A7: 若物质属于PEC物质,无法开展预注册工作。 

Q8:企业有多个进口商是否都需要填写登记

A8:是的,只有列在进口商清单中的进口商才能清关。

Q9: 预注册完成后是否可以变更吨位?

A9:预注册完成后,吨位/用途等都可以变更。

Q10:预注册是不是必须要提供MSDS?

A10:MSDS 不是必须要的,但是如果有危害分类,官方可能需要企业提供文件确认。

Q11:二氧化硅,氢氧化铝,碳酸钙等天然产物在EU-REACH是申报豁免的,在韩 国可以豁免吗? 

A11:天然存在或者天然来源的物质可以豁免,但有个必要条件是未经化学改性。

Q12:如何判断在K-REACH下物质是否需要做预注册? 

A12:物质是现有物质且不在 PEC 清单里,出口吨位>1tpa,需要做预注册。 (article 10  同时也需要考虑是否满足注册豁免条件。

Q13:如何计算物质出口到韩国在K-REACH下的吨位? 

A13:韩国环境部MOE建议预注册吨位按照2016~2018年物质出口吨位的平均值来计算,即,

如果企业在 2016~2018 年间,分别出口 20t/a, 50t/a,120t/a。三年平均出口吨位 63t/a。 企业可以选择10-100t/a 的吨位量开展预注册。考虑到 2018 年企业的出口已经超出 100t/a,企业可以考虑开展 100-1000t/a 的预注册以保障现有和未来可能新开发的韩国客 户供应量。

Q14: 如果我在韩国有多家进口商,每家进口商的进口量每年都不到一吨,是否还需要开展预注册?

A14:不需要,但需要考虑下未来是否吨位会增加的情况。

Q15:企业在K-REACH下如果未及时完成预注册,会有什么违规后果?

A15:2019  7  1 日前,未提交预注册的物质,无法在韩国境内生产/进口/使用超过 1t/a。 除非根据吨位要求,完成正式注册,获取注册号,否则视为违法。责任企业或者责任人 将会被施予不超过 5 年监禁或不超过 100,000,000 韩元罚款。具体视违法次数以及后果严重性。

Q16:K-REACH下能否转OR,选择稳定的OR有什么重要性?

A16:目前韩国 K-REACH 下暂时没有转 OR 的功能.除非原OR 倒闭,不然的话,不支持转 OR,如果要转OR,之前的注册失效,需要重新开始。因此,企业委托 OR 前,需要重点考察 OR 的稳定和服务能力。

Q17:有个生产商是生产混合物(配置品)产品的,且该产品的不同组分由不同的供应商提供。

A17:

① 配置品在KREACH下能不能委托OR做注册?

可以,这种情况下的配置品生产商可以定义为 Producer。 如果 Producer 自己委托 OR 注册,应了解所有成分的信息。如纯度、副产物信息、杂质及化学名称、CAS号等。 

② 混合物是不是可以按照组分,部分组分进口商做,部分组分由配置品生产商或者组分的供应商(组份的生产企业)做?

可以,每种组分只需要供应链上有一个成员注册这条供应链就可以进行下去。 比如组分 A 由进口商做了,那么组分 A 就可以不用生产商再做,但其他组分要注册。 

③   组分的供应商做了预注册,能否添加配置品生产商的进口商    

可以,属于同一个供应链,可以添加。 

Q18:人工合成的石墨可以被豁免吗?    

A18:不能,因为是人工合成的,不是天然来源。且合成石墨是现有物质(KE-1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