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EACH不适用于:
直接豁免K-REACH注册/通报
豁免条件:
*若物质符合豁免注册条件,相关企业需要保存相关证明文件,用于后续核查。
需提交注册或通报豁免确认
若物质不直接向市场销售,例如测试用试剂,或物质仅用于研究或作为样品使用,企业需要在物质生产或进口之日起30天内提交豁免申请。
内容
周期
文件提交
生产或进口后全部用于出口的化学物质
每年
出口国,出口吨位等
物质生产或进口后用于生产其他化学物质,且生产的物质全部用于出口的化学物质
化学物质在韩国境内作为试剂用于分析,测试等
首次
物质或产品的具体用途说明,实验周期,分析或研究,照片,手册等
研发用途的化学物质
以研发计划为单位申请
具体用途说明,研发周期,安全管理情况,预防处理措施(储藏方式,爆炸,着火或泄露后处理方式),转移地点,预期吨位,后续处理计划(若吨位不超过100Kg,在研发结束后上交)
低关注度聚合物PLC
首次
单体名称,物质识别号,含量比值(%),数均分子量GPC报告,以及分子量分布
经过表面处理的物质
-物质经过表面处理,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 物质已经完成注册;
② 完成<0.1t/a的的新化学物质;
③ 豁免注册的物质;
④ 处于注册缓冲期的现有化学物质,并且已经事先完成通报
首次
表面处理主体材料注册,现有化学物报告(书面报告等),新化学物质通报(通报通知),任何可以证明物质不需要完成注册,反应结构公式,表面处理比值等的文件
非分离中间体
首次
流程图等
现场分离中间体,但是在使用过程中,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达到不暴露,不泄露
首次
流程图,阻止泄露的方法
注册豁免确认的变更申请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需要在变更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内向KECO提交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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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物质的研发周期,预计生产/进口吨位,研发机构发生变更,与原R&D豁免申请内容不符的; ② 若表面处理的主体材料或用于表面处理的表面处理剂发生变化,与原豁免申请不符的; ③ 当海外生产企业委托唯一代表申请注册豁免,物质的进口商发生新增或删减的; 已经完成注册的现有化学物质,0.1吨以下的物质完成新化学物质通报,不需要注册的物质,已经提前完成现有化学物质通报,并处于缓冲期的物质 |